(一)贯彻执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
(二)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区国、省干道和重点公路管理的有关工作。
(三)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落实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的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城乡客货运输管理和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四)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市、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六)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运输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港口规划和港口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七)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及省、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区重点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八)实施交通运输科技政策,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十)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十一)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交通运输局的区委、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三)负责职责范围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区公路管理局不再承担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监督管理和发展规划编制等职责。区航务管理局(区地方海事处、区船舶检验处)不再承担全区港口、航道建设养护等监督管理、水路运输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船舶监督管理和发展规划编制等职责。区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不再承担全区公路路政监督管理和超限运输许可等职责。上述行政职能交由区交通运输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王铖(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党委和行政全面工作。
局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
杨强(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负责局党委和党委中心组日常工作。负责农村公路(乡、村、组道)项目建设管理、农村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技术及质量安全监督、安全、应急管理、信访维稳(综治、维稳、反恐、防邪、大调解、禁毒、扫黑除恶、平安创建)、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办理、防汛、地灾、交通战备、交通物流、交通运输市场管理、场站及码头建设、疫情防控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工作。
分管农建股、运输安全股。联系区运管分局。
贾春燕(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关人事编制管理、财务、审计、目标管理、政风行风建设、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史志年鉴编撰、档案管理、效能建设、机关事务管理、防艾、机构改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会、共青团、妇委会、残联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工作。
分管办公室、财务股。联系驻局纪检监察组、局退休支部。
韩朗(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国省干线及县道公路建设管理、国省干线及县道公路项目建设工程技术及质量安全监督、区本级牵头实施项目建设管理、行政审批、12328、行权平台建设、法治交通、综合执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招商引资、环境保护、非洲猪瘟防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创建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法制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环境保护、信访维稳等工作。
分管工程股、环保股。联系区路政大队。
柏静(党委委员)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杨忠(党委委员)
主持区海事处全面工作。负责“河长制”、水上安全工作。
综合管理股(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机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文秘、信息、公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值班、局志年鉴、精神文明、安全保卫、政风行风建设、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机关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督查督办、目标管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信访维稳、反恐综治、扫黄打非、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
负责机关网络舆情监测、报送、处置、考核及网络评论工作。负责区级交通运输系统网络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保障中心及“12328”建设、维护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人才和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等级培训考核和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的思想政治、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局党委相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结对帮扶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有关工作。
负责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全区水陆干线基础设施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承担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资金筹集、监督、管理和外汇、信贷及利用外资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本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工作。组织对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直接承建工程项目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检查。
运输安全管理股
研究制定全区综合运输发展规划,承担综合运输体系建设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客运运力投放监督工作。负责道路、水路客货运输秩序监督管理。负责客货运输、汽车维修、汽车租赁、造船等企业及车站、码头(港口)、驾校等经营行为的监督管理。负责道路、水路重点运输的监督协调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机动车驾驶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和推进道路运输站场建设、建制村通客车、道路运输“厕所革命”及“城乡公交一体化”等工作。组织拟订城市公共客运的行业管理政策、标准和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城市公交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监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出租车行业管理和打击非法营运工作。负责指导城市交通运营、客运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相关认定、评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共享单车的管理和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公路、水路行业综合性生产安全、应急管理的相关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全区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拟订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生产安全事故、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季节性生产安全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工作。负责本行业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统计分析公路、水路交通和道路运输企业安全事故。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管理目标责任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和交通运输特许经营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交通运输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的清理,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装备标准规范、培训考试计划并监督实施,管理交通运输执法证件。承担依法治区和依法治交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有关工作。
负责指导、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行政审批。承担区本级交通运输系统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发放行政许可证。负责组织协调涉及区级相关部门并联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做好与行政审批事项有关的统计、调研和咨询服务工作。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建设规划管理股
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研究拟订公路和水路行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和运输枢纽、物流发展、交通脱贫攻坚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审核专用公路规划,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后期评价工作,承担地方交通建设项目可研、立项审查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综合统计(数据收集、审核、经济运行分析、上报等)及预测工作。负责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管理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开展地区间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特许经营管理工作。履行对单位的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
贯彻执行交通建设行业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公路、水路交通建设市场秩序和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工程招投标备案、项目设计、施工许可审批、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监督、指导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合同管理工作。负责督导农村脱贫攻坚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和养护。负责全区公路管理、养护年度实施计划。负责全区干线公路养护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全区公路、桥梁养护达标竞赛活动及养护质量评定工作。负责全区公路系统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安全、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负责全区收费公路管理工作(不包括高速公路)。
负责制定辖区水上交通运输、港口、码头、航道及航道设施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水路运输行业环保和节能减排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辖区航道及设施的建设、管理、维护等监督管理和航运发展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与水上水下作业咨询工作。负责全区渡改人行桥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制定全区高速公路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负责高速公路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负责全区范围内新建高速公路实施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高速公路“一路四方”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高速公路运营到期后资产接收工作。组织督促检查全区高速公路建设、营运情况。
区交通战备股(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股)
负责贯彻交通战备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负责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负责对区内交通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组织参与有关交通工程设施的勘测、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负责监督检查和协助组织国防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拟订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组织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担负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的畅通保障任务。负责全区的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用国防交通物资。组织全区国防交通科学技术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全区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参与有关保护通信线路安全的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