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2008762464R/2018-0001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青居镇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18-09-30

高坪区青居镇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时间:2018-09-30 | 来源:青居镇人民政府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7年主要工作

1、抓扶贫开发,确保致富脱贫。

2、抓基础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3、抓项目发展,增强经济实力。

4、抓民生改善,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5、抓制度落实,多项举措守底线。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青居镇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行政单位有青居镇人民政府,青居镇农业服务中心,青居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739.7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1.24元,占94.7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00万元,占5.14%;其他收入0.51万元,占0.07%。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738.84万元,下降37.23%,主要原因当年扶贫项目系财政报账制未下拨到乡镇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165.0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653.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27万元,占70.125%;项目支出194.79万元,占29.83%。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674.99万元,下降50.8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4.32万元,支出总计904.3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减少423.47万元,下降32.8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51.01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99.69%,与上年相比减少186.78万元,下降22.2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651.0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3.64万元,占35.8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3万元,占1.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2万元,占8.0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7.14万元,占4.17%;城乡社区支出36.00万元,占5.53%;农林水支出289.26万元,占44.43%;住房保障支出3.63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7.76万元;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170.49万元;财政事务行政运行9.42万元;人力资源事务支出15.00万元;党政办公厅(室)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9.62万元;组织事务其他组织事务支出1.35万元。一般公共服务决算数为 233.64完成预算100%。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文化群众文化决算数为9.0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6万元,义务兵优待12.99万元,伤残抚恤2.27万元,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决算数为52.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7.54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4.6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4.9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数为27.1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36.00万元;其他城乡社区支出36.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决算数为36.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76.67万元;农村道路建设3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22.47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11.09万元,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48.75万元;其他农林水支出0.28万元;农林水支出决算数为289.26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3.63元,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3.6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8.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115.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77万元,完成预算100%。

我镇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公务接待任务,“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为2.77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2017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2.77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聘请的专家管理人员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10批次930人次,共计支出2.7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公务决算持平无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万入38.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4万元,比上年减少1.2万元,下降1.4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9.农林水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1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指反映政府用于国土资源、海洋、测绘、地震、气象等公益服务事业方面的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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