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2MB18903320/2021-0000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1-12-27

2021年高坪区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情况公示

时间:2021-12-27 |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一、补贴对象、范围

本次补贴对象为2021年在我区利用自有承包耕地种植水稻、玉米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植水稻、玉米的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水稻、玉米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玉米与果树、蔬菜、牧草、桑树等经济作物间套作的要按照比例折算成净作面积;玉米与大豆、红薯等粮食作物间套作的不折算;稻鱼、稻虾等综合种养殖模式的要扣除鱼虾水面面积。

二、申报、补贴及时间要求

(一)申报。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村、居委会填写、公示、申报本辖区内水稻、玉米种植户的信息。由于时间紧急,本次补贴边公示边申报,各村、居委会应填写明确的公示时间。

(二)补贴。各乡镇(街道)在完成公示后按照兑付资金文件及时将农户、大户的补贴数据录入金保网“一卡通”系统。同时报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相关信息至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通过公对公转账。

本次的补贴标准由总金额和总面积确定,全区统一标准。

(三)时间要求。各乡镇、街道应于7月19日完成面积登记造册工作,7月20日前完成金保网录入和报送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村集体相关信息工作。

三、发放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下达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6119900元,补贴单价38.76元/亩,共计发放6116308.9元至农民手中,剩余3591.1元将用于下一年补贴。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